发布时间:2023-09-15 16:32:26 | 阅读: 1291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活动,也就是说公证处是基于遗嘱人的申请才启动遗嘱公证程序,在公证过程中,遗嘱人需要按照公证处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的材料,并保证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证遗嘱的时候,公证员需要签字吗?公证员在办理公证遗嘱的时候,会要求遗嘱人在申请表、谈话笔录、证明材料、遗嘱上签字,公证人员只需要在谈话笔录以及公证证词上签名即可,不需要在遗嘱上签字。

遗嘱公证需要公证人员签字吗
一、遗嘱公证需要公证人员签字吗?
不需要。公证员是依法证明遗嘱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只起到证明和监督的作用,不是遗嘱当事人,所以公证员不需要在遗嘱上签字。但是公证员不得具有下列情形。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遗嘱公证后可以再立新遗嘱吗?
可以。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所立,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仅有遗嘱也不能发生财产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所以,在遗嘱人去世之前,他都可以撤回或变更自己之前所立的遗嘱,重新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里需要注意,遗嘱人撤回或变更遗嘱,必须要确保符合下列规定:
(一)遗嘱人知道撤回或变更遗嘱的法律后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撤回或变更遗嘱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没有受到他人欺诈或胁迫。
(三)重新立的遗嘱,内容要合法,遵循遗嘱必留份额之规定。

遗嘱公证需要公证人员签字吗
三、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多少钱?
遗嘱公证的费用标准为400元,但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支付下列费用:
1.加急服务费。如果遗嘱人情况紧急,需要加急办理公证的,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加急公证,加急公证的费用标准为200元起。
2.上门公证服务费。如果遗嘱人年龄较大、卧病在床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处上门办理公证,上门公证的服务费标准为市内2500元起,市外10000元起。
3.翻译费。如果遗嘱需要翻译外文的,参照翻译公司的定价收费。
公证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只起到监督和见证的作用,不是遗嘱人,所以公证员不需要在遗嘱上签字,但需要在谈话笔录和公证书证词上签字。北京疑难公证从事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经验,如果您在遗嘱公证方面有什么疑难问题,欢迎咨询北京疑难公证,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上门公证、加急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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