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9 23:15:54 | 浏览量: 743次
众所周知,夫妻在结婚之后都会对财产做一个婚后的协议,这个协议是通过双方协商约定好的,比如夫妻债务的约定。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活后所需要负担的债务。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由此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夫妻债务是可以公证的,那夫妻债务公证后有没有法律效力?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债务?接下来就让北京疑难公证来给大家详细解说一下吧!
一、夫妻债务公证后有没有法律效力
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可以克服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举证不能的困难,可以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债权,可以有助于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的审查和认定。对此项制度,国外早已实行多年,法国民法典、西德男女国权法、瑞士民法均载有条文规定。
夫妻债务公证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夫妻债务公证后有没有法律效力
二、夫妻债务约定时间问题
以约定时间处在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之前或者之后,作为确认约定对外效力的一个实质要件。
夫妻对财产、债务的约定,对内具有法律效力自不当言,但是,对内有效未必当然对外也有效。约定的设定没有第三人参加,其效力是否及于第三人,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关键在于约定的内容有无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在审查确认上,约定的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对象。夫妻共同债务发生在前,债务分担的约定形成于后,这种变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的债务分担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应当确认其对第三人无效。国外民事立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的时间与效力早有明确规定。法国民法规定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是婚前作成,结婚之日生效,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德国民法则规定,无论婚前或婚后,均可订立夫妻财产契约。
三、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债务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上可得知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偿还的责任为“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是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1、个人债务是指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未告知其他成员或告知后未征得其同意而借的款项切用于非家庭开支。
2、不论家庭其他成员同意与否,有一方借债只要是用于家庭开支均属个人家庭债务。要特别注意个人家庭与家庭的区分。个人家庭实指夫妻共同组成的小团体。
3、如果夫妻一方为经对方同意借款资助夫妻关系以外的任何人属个人债务。
4、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有,个人在婚前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5、孩子平时积攒的零花钱在夫妻离婚时仍属孩子所有,其可以决定由谁代为保管。
6、如离婚前较短时间内一方从部队转业或退伍其转业安置费属个人财产或是企事业单位下岗或工龄买断的下岗买断生活费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债务公证后有没有法律效力
四、办理财产公证需要的证件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以上就是由北京疑难公证给大家分享的夫妻债务公证后有没有法律效力?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债务?夫妻债务约定时间问题有哪些?办理财产公证需要的证件材料有哪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夫妻债务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是由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的,但是不管是否公证,都是会发生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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