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09:07:20 | 浏览量: 1015次
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双方签署房屋赠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活动。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比如公证后不得撤销,还可以排除受赠人的配偶共有权。因为房屋属于特殊的财产,很多城市采取了严格的交易政策,因此在办理赠与公证之前,需要确定受赠人在当地是否具有购房资质,办理公证之后能否正常过户,以免花了钱却不能达到房屋赠与公证的目的。
房屋赠与公证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房屋赠与公证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证据效力。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实公证的是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之后,可以将赠与人和受赠人的意思表示予以固定,如果将来因赠与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
(二)不得任意撤销。如前所述,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实践合同,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之后不得任意撤销。
(三)受赠人的请求交付权。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之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有权要求交付。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四)受赠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赠与公证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二、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任意撤销,但是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第一款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发生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此时双方仅签订了赠与合同,未办理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主要是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利。
任意撤销的限制规定: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无论是否经过公证,赠与财产的权利无论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在符合下列情形时,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需要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不是由赠与人自己撤销。
为了督促赠与人及时行使权利,《民法典》规定了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即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三、房产赠与子女要公证吗?
可以不公证。根据2017年出台的政策,公民继承或接受赠与,可以不办理公证。房产赠与子女如果不公证,应当怎么操作呢?
父母与子女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过户申请,核验受赠人的购房资质,核验通过后签署赠与协议,缴纳税费即可,这里需要注意:
(一)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之前,首先要确定房屋有没有抵押,如果有抵押则不能办理过户,需要产权人与债权人解除抵押登记后方能办理过户。
(二)如果是共有财产全部赠与给子女,需要所有产权人到场签订赠与合同。
(三)赠与的房产如果要排除受赠人配偶共有权的,应当在签订赠与协议的时候明确赠与人接受赠与的房产仅作为其个人财产,不作为其夫妻共有财产。
房屋赠与公证后有什么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们在本文中已经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房产赠与公证不仅具有证据效力,还具有其他的约束力,大家可以详细阅读上述内容。关于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问题,如果您不知道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撤销吗这样的问题,可以来咨询北京疑难公证,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那些情况紧急、行动不便的公证申请事项,我们还可以为您提供加急公证、上门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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